01 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预包装食品?
预包装食品:指的是在生产或加工过程中已经完成包装,并且包装上附有标签说明的可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食品,包括各类零食、饮料、罐头、熟食、调料等。
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预包装食品: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、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美元以下、在指定海关办理通关手续的出口预包装食品。
02 市场采购贸易预包装食品出口主要意义是什么?
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预包装食品的推行,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一条阳光便捷的食品出口通道,降低了出口成本,减少了环节,有利于促进外贸保稳提质,成为外贸新亮点。
03 市场采购贸易预包装食品出口区域范围
允许在广州1+16个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、生产地址为特定区域的预包装食品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。
现阶段预包装食品生产地址限定为广州市辖区内,后续将根据业务实际需要,在满足监管条件的情况下逐步扩大生产地址范围,相关调整届时以通知公告形式公布。
04 市场采购贸易预包装食品出口业务贸易主体
参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预包装食品业务的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、市场经营户和生产商,应当在广州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办理备案登记并被纳入“三张名录”内,持续符合市场采购贸易管理相关要求。
05 市场采购贸易预包装食品出口规范要求
允许出口的产品种类:
现阶段市场采购贸易预包装食品出口的产品种类有特定要求,如糖果及巧克力制品、糕点及饼干、调味料、饮料、酒、水果罐头等低风险预包装食品(不包含蛋类、肉类)。后续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实行动态调整。
出口国家和地区:
- 中国香港、澳门地区
- 东南亚国家地区:柬埔寨、缅甸、印度尼西亚、老挝、马来西亚、菲律宾、新加坡、泰国、越南
- 非洲国家地区
排除情形:通过网络交易且无实体店铺(仓库)经营的预包装食品,不列入市场采购出口预包装食品范畴。
通关地:市场采购贸易预包装食品出口的通关地通常在采购地,即市场集聚区内的指定海关办理通关手续。